一、廢止背景
洛江區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規定在具體運作過程中,審批審查方式已落后于新的形勢,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保障性住房政策,需廢止舊文件政策。
二、廢止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明確指出“各地要精簡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審批事項和環節,構建快速審批流程,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原政策文件相關審批流程依舊實行線下審批,不利于解決群眾住房困難的問題。
三、廢止內容
廢止文件為《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江區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規定的通知》(泉洛政辦〔2013〕210號)。
四、施行日期
2023年10月7日
五、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洛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系電話:22631103